成年在校大學生可否起訴要求撫養費?

成年在校大學生可否起訴要求撫養費?

一、成年在校大學生可否起訴要求撫養費?

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故而成年在校大學生不能起訴要求撫養費。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帳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爲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要求增加撫養費怎麼起訴

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應另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該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撫養費案中當事人應提交哪些證據: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戶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7、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父母雖然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但是若是孩子已經成年,那麼父母可以不用再支付孩子的生活費,這是由於此時孩子已經有了獨立透過勞動的方式獲得收入的能力,此時即使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孩子的請求父母繼續支付撫養費的請求也不會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