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要怎麼做

離婚後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要怎麼做

如果是想在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應當向法院起訴,重新判定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是可以進行協商的,一般都會考慮會使孩子更好的成長,讓某一方撫養。如果孩子的年齡比較小,更需要母親的悉心照顧,那麼一般會跟着母親生活。如果有兩個孩子,一般夫妻雙方每個人撫養一個。如果孩子的年齡超過是週歲了,那麼跟着誰生活還需要參考孩子自己的想法。一方有撫養權,一方由探視權,並且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和時間段都是可以協商的。孩子越多,撫養費也應該越多,考慮到物價的上漲,即使在有協議的情況下,孩子的撫養費在後期也是可以增加的。

剛纔說到年齡比較小的孩子一般由母親進行撫養,如果女方存在以下的情況,孩子也是可以跟着父親生活的:

女方患有疾病,比如無法治癒的傳染性疾病或者癌症,孩子跟着生病的母親生活得不到保障,還有可能對孩子自身的健康造成損害;女方沒有家庭責任感,對孩子不盡撫養義務;還有些其他的原因等。如果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將年齡小的孩子交給父親撫養的,雙方都沒有異議,那麼也是可以的。

其實判給哪一方進行撫養都是可以的,主要是考慮孩子的成長環境,如果夫妻雙方有下面的一些情況,那麼會優先考慮把孩子判給他:一方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因爲其他的原因導致現在沒有再生育的能力;沒離婚前孩子就長期跟着某一方生活,對另一方的依賴沒有那麼強,那麼也是要優先考慮的;一方有其他的子女,而另一方是沒有的。夫妻雙方給孩子的成長環境差不多,但是一方的父母,也就是祖輩跟孩子的相處時間更長,也是要考慮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