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要求開監護人證明怎麼寫

一、銀行要求開監護人證明怎麼寫

銀行要求開監護人證明怎麼寫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二、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爲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彙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爲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三、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1、監護人應當謹慎、全面的履行監護職責,若監護人不當履行或履行監護責任嚴重失職,應當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沒有對危險的認知能力和預防能力,監護人在明知存在危險或可能存在危險的情況下,應當謹慎、全面地加強對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看管,盡最大努力避免侵害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事情發生,若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是父母,只有在父母沒有辦法進行監護義務的情況下,纔可以變更監護人。監護人也有法律順序的,不可以隨意的進行變更。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安全,還要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