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7歲怎麼脫離監護人?

年滿17歲怎麼脫離監護人?

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的孩子,其父母是第一監護人,要在生活中照顧孩子的人身安全,教育孩子。監護人的責任很大,一旦孩子和他人打架造成輕傷害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作爲孩子,也應該得到應有的監護。那麼,年滿17歲怎麼脫離監護人?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法律知識。

一、17歲怎麼脫離監護人?

根據法律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無需監護人監護,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無需監護人監護,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二、哪些人可以擔任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三、監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爲目的。對被宣告爲無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爲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爲法律行爲。《民法典》規定:“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權時,得爲被監護人的利益而使用或處分,但對不動產的處分,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嚴加限制的。

透過本文,小編告訴了大家年滿17歲怎麼脫離監護人,如果年輕人靠自己勞動有獨立的收入,年滿17歲的,可以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一旦脫離監護,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其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未滿18歲的,最好不要脫離監護,在父母的指導下學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