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的撫養權歸哪一方

夫妻離婚後的撫養權歸哪一方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除了需要對共同財產、債務進行處理外,同時還要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那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是屬於哪一方的呢?換言之,夫妻離婚後的撫養權歸哪一方?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離婚後的撫養權歸哪一方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將來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所以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歸誰的時候主要是看哪一方撫養小孩對孩子的成長更爲有利。

根據《婚姻法》第36條及最高院在1993年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確定了子女歸屬的幾個原則:

(一)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

夫妻離婚導致家庭破碎,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結以及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就成了離婚時孩子撫養問題的關鍵。在處理這一類問題上,婚姻法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那就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所以如果有不良習慣、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這樣的情況的話是得不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二)哺乳期內孩子歸女方的原則

一般來說,在哺乳期內,爲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孩子應隨女方生活。現行法律沒有對哺乳期作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都屬於哺乳期。

本條原則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孩子的母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情形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就會判給孩子的父親。

(三)哺乳期後的孩子撫養權

從司法實踐中得出哺乳期後的子女指的即是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出結果,就由法院判決,主要會結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加以處理。

二、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關係到孩子撫養權歸哪一方的問題,一般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就由誰撫養,撫養費怎麼出,對孩子的探望等達成統一。如果能達成統一當然是好的,但是通常會有父母雙方都爭奪撫養權的情況,怎麼做才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

起了爭議就有可能上法院,我們可以從法院的判決方式來看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效做法。

爲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首先必須保障孩子的穩定生活,所以收入的穩定、固定的居所是必須具備的。

其次要注重環境對孩子的影響,太過喧鬧的環境,不安的家庭氛圍自然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

再次孩子所跟隨一方的生活習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父母的生活習性直接影響孩子的成長方向,所以這一點至關重要,不可忽視。

最後父母的健康狀況,就算父母工作好,環境宜人,生活習慣都不錯,但是如果父母本身具有嚴重的疾病,對孩子的身體是極其不利的。

總結以上幾點,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不僅要給孩子穩定的生活,還要有能讓孩子心理健康成長的條件,唯有如此才能說服法官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另外,要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也可以從另一方着手,如果自己這一方的條件比另一方更適合孩子成長,也是爭取撫養權的重要判斷因素。

確定離婚後的撫養權歸屬,這也是很重要的問題,而此時對於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來講,就需要實際支付撫養費,並不能因此就免除對子女的撫養義務。當然,要是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此時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