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離婚時爭議的財產涉及第三人,如何處理

離婚財產涉及第三人的,應另案處理,或者先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同財產或其他共同財產中析產出來。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離婚時如果共同財產涉及到第三人的,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裁定。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0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當事人離婚時爭議的財產涉及第三人,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