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和近親屬的區別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近親屬僅指配偶以及三代以內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其中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和養子女。兩者包含的範圍不一樣。近親(或稱親緣關係)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係。如果他們之間通婚,稱爲近親婚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爲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爲家庭成員。

近親和近親屬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