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怎麼爭

爭取子女的撫養權的具體方法:

1、提交關於孩子年齡方面的證據;

2、向法院說明自身身體健康無疾病;

3、出示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證據;

4、突出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5、提交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證據;

6、表明自己經濟較於對方優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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