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舉行了婚禮卻沒有領證,這樣的婚姻還受法律保護嗎

結婚登記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了結婚證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護。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都認爲相互之間是夫妻關係,包括已經舉行了婚禮、兩人已經同居、財產共享,這些都不爲法律所認可,當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對夫妻關係的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如果只舉行了婚禮卻沒有領證,這樣的婚姻還受法律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