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了婚禮就差領證了,婚姻受不受法律保護

舉行了婚禮沒有領證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我國現行的《民法典》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只有經過合法的程序辦理的結婚登記才受法律保護。如果只是舉行婚禮,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只能構成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舉行了婚禮就差領證了,婚姻受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