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房分手後房子該歸誰呢

男女雙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並且房產在同居期間雙方(包含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處理辦法,是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通常會根據購房原因、出資比例,以公平爲原則進行房產的分割。一般作爲共同共有處理,但是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院根據相關證據作出判決,因爲該房產是在二人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雙方並未對房產作出關於所有權的相關約定,認定爲該房產爲二人共同共有,平均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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