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無效都有哪一些規定

無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結婚法定條件或程序,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兩性結合。
從我國關於無效婚姻的法律規定看,無效婚姻有以下情形:
1、重婚。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締結的婚姻。
2、近親婚。指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直系親屬關係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所締結的婚姻。
3、早婚。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達法定婚齡所締結的婚姻。
無效婚姻損害賠償我國的法律還沒有相關的規定,對於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問題可以進行調解,在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同時可以要求婚姻損害賠償損失的,法院只能判決宣告雙方之間的婚姻無效,但不能同時判決支援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涉外婚姻無效都有哪一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