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算近親

近親是指3-4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就稱爲近親結婚。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我國計算親等的辦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一輩爲一代,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所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什麼算近親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