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後一方負債是否是個人債務

分居後一方負債是否爲個人債務,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還應當根據借貸的實際情況來區別對待。對於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而是因爲工作、醫療、子女就學、培訓等客觀事由引起的夫妻兩地分居;在此期間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形成的債務應認定爲共同債務。
但是對於夫妻因感情惡化或感情已經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可慎重考慮爲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分居後一方負債是否是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