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給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沒有結婚證給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我國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國家,在觀念裏就有孩子傳宗接代的這種思想,所以父母一般都盼望着孩子早點結婚早點生孩子,自己還有精力的時候可以幫忙帶。但是目前社會上也存在着沒領證就生孩子的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那麼沒有結婚證給出生證明怎麼辦理?小編查閱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沒有結婚證給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出生證,又稱爲 《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有由醫院出具的、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時間、性別、出 生地、生父母等,並具有一定證明力的書面材料,長期有效,並可做爲嬰兒登記戶口的依據。嬰兒 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 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

(一)辦理材料

1、夫妻雙方的 身份證和 戶口簿或 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

2、《出生醫學記錄》原件

3、 準生證原件

4、其他親屬代爲辦理,需要提交 授權委託書及 受託人的身份證

5、辦證工作人員需要申請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程序

1、出院後爲孩子取好姓名並確定上戶地址

2、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 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出生醫學記錄》由產房大夫認真填寫完整。發 證人在旁監督,領證人認真、詳細檢查《出生醫學記錄》,確認無誤後簽名

3、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 戶口所在地的 婦幼保健院(所)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4、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二、結婚證取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爲女方家庭的成員。

綜上所述,沒有結婚證給出生證怎麼辦理需要帶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原件,但沒有結婚證是沒法辦準生證的,一般情況下有準生證纔可以生孩子,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沒有結婚證無法開出生證明,但是各地的政策可能存在一些不同,建議您向所在地的負責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