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隨着廣州市的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外來人口涌入廣州尋找致富發財之道,爲自己的夢想打拼。因此,許多外來務工工作者來廣州經過一番打拼在廣州定居後,就會着手準備戶口遷入。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能將戶口遷入廣州,只有滿足廣州戶口遷入條件才能遷入。下面,讓小編爲您講解講解。

廣州戶口遷入條件有哪些?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週歲及以下。如屬在讀初中或高中的,憑學校證明可延至19週歲以下)可申請來市入戶。  

1、屬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親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的,可隨父或隨母入戶;  

2、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間隔不夠,下同),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可隨父隨母入戶;  

3、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親常住戶口在本市,母親常住戶口在市外,隨母入戶後,可申請來市隨父入戶;  

4、本市部隊的軍官,具備隨軍條件的小孩並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部批准的,可隨軍入戶;  

5、取得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收養證》的小孩,可隨養父或養母入戶;  

6、父親原是本市常住戶口,因服刑且母親失蹤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蹤證明或法院出具判歸父親撫養的判決書),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戶;  

7、父親原是本市常住戶口,因故死亡後,其母又沒有再婚,要求來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擁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繼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賃市房管部門的公房)的,可申請入戶;  

8、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戶口,因雙方均往港澳或國外定居生活,其未辦理入戶手續的未成年小孩的,可申請投靠本市親屬入戶。  

(二)如果父親年齡達到60週歲以上且母親年齡達到55週歲以上,父母一方戶口在本市且本市無子女的,可允許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擬入戶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來市入戶(此類人員中屬於就業入戶和須轉移社會保險關係到我市的,請按照管轄其就業及轉移社會保險關係的職能部門到相關的省、市組織、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申辦)。

綜上所訴,廣州戶口遷入條件主要有以上兩個大的要求,只要當事人滿足以上任一條件,再準備好需要提交的書面材料或資料,前往廣州市公安機關戶籍管理和登記部門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完成相應的遷入流程,就能夠將戶口遷入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