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哪些?

一、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哪些?

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哪些?

(一)人才引進落戶

凡畢業超過兩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者留學回國人員,在武漢就業創業的,只要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內)、研究生學歷(年齡在40週歲以內)的,只需提供1年社保繳納證明及住所證明,就可在武漢市落戶。

(二)父母、子女、夫妻之間投靠

1、夫妻掛靠:

中心城區年齡35週歲以上或結婚10年以上;遠城區年齡30週歲以上或結婚5年以上;

2、父母掛靠:

60週歲以上男性,55週歲以上女性或夫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到標準的或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武漢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戶口在武漢的子女。

3、子女掛靠:

子女未滿16週歲,或不滿18週歲的高(職)中學生,可掛靠父母的戶口,子女的戶口可隨父母任意一方掛靠。收(抱)養的子女也可以落戶武漢,但是僅限學齡前兒童、棄嬰,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滿30週歲,身邊無子女。父母雙亡無人撫養的孤兒,無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漢的親屬。

(三)軍隊幹部家屬可隨軍戶口

1、現役軍人且是副營職或副科級(含專業技術十一級、體育七級)以上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2、服現役或軍隊服務滿15年的軍官或文職幹部也可以辦理。

3、符合安置部門政策條件的退伍軍人或需要改變原戶口性質或戶口不遷回原籍的復退軍人也可在武漢安置戶口

(四)外地來漢興辦私營企業業主、家屬或業務骨幹

1、 申辦人必須是私企業主、近親屬或業務骨幹,且3年內累計納稅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

2、戶籍不在武漢市或戶籍在武漢市遠城區,具有合法身份證明的中國公民來本市中心城區及郊區(東西湖、漢南區)投資興辦私營企業,且在武漢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報私營業主及一名親屬(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業務骨幹(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營銷人員或管理人員)共計2人的戶口。

(五)港、澳、臺及國外迴歸定居人員

符合出入境回國定居政策條件的港、澳、臺基國外迴歸人員。

(六)科技人員家屬隨遷戶口

1、經省、市人事部門認定,符合隨遷條件的專業技術幹部家屬。

2、隨遷子女中專及以下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0週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週歲的未婚子女。

(七)購房入戶

1、戶籍不在武漢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區,在中心城區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2、中心城區農業戶籍人員,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可在住房地辦理“農轉非”。

3、戶籍不在武漢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區,在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4、遠城區農業戶口人員在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武漢市中心城區是指含江岸區、江漢區、橋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等七個中心城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和東西湖常青花園的適用中心城區政策;遠城區是指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

二、外地的戶口遷入武漢市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理本市城區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2、遷入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准予遷入證明》;

3、新立戶的需持住房證明;

4、城區農業戶口遷入需持街、鄉、鎮人民政府接收的證明;

5、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入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證》等相應的證明。

(二)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和3張身份證相片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遷移證》;

2、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戶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或《批准入戶通知單》;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退伍、出國、勞改勞教放回人員憑相應證明和區公安分局出具的證件辦理;

5、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入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證》等相應的證明。

在武漢就職的公民,可能會爲了工作方便,就將戶口遷移到工作所在地。我國允許人口流動,但是公民若是想要辦理戶口的遷出、遷入手續,是一定需要向遷入地、遷出地的派出所,提交證明自己滿足戶口遷移條件的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