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什麼?

一、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什麼?

外地戶口遷入武漢的方式有什麼?

1、積分落戶:外來務工人員的積分入戶覈准分值達到一定值後即可申請落戶。

2、買房落戶:買房落戶是簡單的落戶方式。也是多數人落戶城市的首選方案。

3、創業落戶:企業法人系市外或武漢市新城區人員,在武漢市中心城區及新城區的漢南區、東西湖區投資、年繳稅或三年累計繳稅金額達到30萬元的,可申請辦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業骨幹共2人的武漢市常住戶口。

注:需提供申請人在漢住房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4、學歷落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2)、具有普通高校專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年齡不滿40週歲的人員。

5.新城區農民工落戶:

1)、在新城區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有合法穩定就業和住所(含合法租賃),且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2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獲得國家、省、市勞動模範稱號、“五一”勞動獎章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在全市範圍內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可根據本人意願,在居住地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二、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1、投靠本市直系親屬

(1)入戶申請表;

(2)移入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16週歲及以下未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無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移入地戶口簿、戶主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能反映投靠人與被投靠人親屬關係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農村地區的,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屬拆遷、回遷安置的,須提供拆遷、回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戶口遷往城市地區商品房小區的,提供小區物業部門出具的入住證明;遷往農村地區的,提供村委會出具的入戶人員的居住證明;

(6)外地生源的本市高校畢業生,未派遣就業,戶口未遷回原籍,持本市學校集體戶口卡,且現與本市居民結婚投靠落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校畢分辦出具的未派遣就業證明(替換未就業證明);

2、入戶地址未登記戶口或原戶主已遷出,申請人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並供其居住的,或合法承租並持有使用證明的公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入戶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

(2)移入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16週歲及以下未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人員無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農村地區的,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屬拆遷、回遷安置的,須提供拆遷、回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並供其居住的,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合法承租並持有使用證明的公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提供相關使用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遷往小區已立大戶的新建商品房小區的,還應提供物業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遷往農村地區的,提供村委會出具的入戶人員的居住證明。

辦理戶口遷移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投靠本市的直系親屬,第二種是入戶地址的原戶主遷出,申請人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居住地的場所。這兩種方式都需要填寫入戶申請表,遷入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其親屬的戶口本,身份證及親屬關係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