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孩子戶口遷移

雙方離婚孩子戶口遷移

父母離婚,對於孩子來說家庭已經不愛完整,生活的狀態和方式都要改變。父母之間不僅要考慮孩子由誰來直接撫養,間接一方每月給付孩子多少撫養費,還要考慮孩子的上學、教育等問題。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孩子戶口是否要遷出。離婚後孩子戶口遷移是怎樣的?在此本站網小編將會爲大家詳細帶來其中相關的知識進行解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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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離婚,孩子戶口怎麼遷動。

  就該問題而言,當事人必須明白一點,沒有任何規定,雙方在離婚後,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權利將孩子的戶口遷出。因爲,雙方雖然離婚,但是雙方作爲孩子合法監護人的身份是無法改變的。所以,作爲孩子的監護人都有撫養和教育孩子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也就是說,雙方在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戶口遷移問題,應該本着協商解決的原則進行。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麼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起訴方必須能夠證明,孩子的戶口隨其遷移,對孩子有利。  另外,公安機關作爲戶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