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離婚孩子戶口遷移程序

婚姻法離婚孩子戶口遷移程序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遷移

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4、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5、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6、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8、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9、《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如果想解除婚姻關係,除了需要辦理離婚的手續之外,還要解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就決定着孩子的戶口歸屬,一般來說,擁有孩子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就是孩子的戶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