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遷戶口需要哪些東西?

一、遷戶口需要哪些東西?

個人遷戶口需要哪些東西?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戶口准許遷入證明和同意遷入證明等材料。然後本人帶上全部手續,到遷入地辦理遷入手續。另外在辦理戶口遷移前,需要先由本人或戶口本戶主在戶口遷移前向派出所或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進行戶口遷移登記手續。如果是結婚遷移戶口需要攜帶合法的結婚證,如果是購房建房等原因遷戶口的,需要攜帶房產證和住房證明。如果是因爲出國註銷戶口的,需要攜帶相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複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複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2、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複印件)。

3、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髮票或有關憑證。

二、遷移戶口的手續怎麼辦?

1、準備好以下材料,找到分管社區街道的派出所,到戶政辦理視窗審覈材料,並在《戶口遷移申請書》上籤署準遷入的意見。

2、拿好已經簽署好準遷入意見的《戶口遷移申請書》和以上所有資料,到所在的派出所區分局辦理《準遷入證明》。

《準遷入證明》有兩聯,一聯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一聯給分管的派出所,上面都有些他們的單位擡頭。

3、拿着《準遷入證明》、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去戶口所在地辦遷出手續。

4、拿着《準遷入證明》(給分管派出所的那聯)、予遷出的那張紙、身份證原件、單位《證明》、《戶口申請書》、一寸照片1張,到分管派出所落戶。

綜上所述,遷移戶口的方式有多種,包括購房入戶、投資落戶、學歷入戶及投靠入戶等,根據不同情況,需要當事人準備相關材料。如果是買房遷移戶口,當事人要準備好房產證、戶口本和準遷證,到房產所在地轄區派出所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