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戶口遷移手續主要有哪些?
福建戶口遷移手續不能一概而論,戶口遷移手續需要根據遷戶原因分析。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二、戶口遷移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綜上所述,不管在福建省還是其他任何一個省份,戶口遷移手續並不是固定的,辦理戶口遷移時需要先到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準遷證,在辦理準遷證時,需要根據入戶的原因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