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買房遷戶口的規定有哪些?

合肥買房遷戶口的規定有哪些?

一、合肥買房遷戶口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合肥市現行的戶口管理規定,居民在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並實際居住生活,可申請本人、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的子女落戶,購房一方的父母可隨遷;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可申請本人、配偶和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落戶,不得再申請購房人父母戶口遷入;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可申請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滿18週歲)落戶,不得再申請購房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戶口遷入。

合肥買房落戶需要帶着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以及購房發票,去各區政務服務中心戶政視窗辦理,蜀山區除外,蜀山區是去各派出所辦理。省內戶口當天即可辦好,省外戶口則需要兩邊跑,先在合肥開準遷入,再回老家辦遷出,最後回合肥落戶。

二、購房申請遷戶口需要準備的辦理材料

1.購房人申請戶口遷入報告;

2. 要求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未達婚齡子女的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派出所、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的有效證明;

4.房地產權證和購房發票(購買二手房的提供契稅發票)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合肥買房落戶政策

購買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購買成套住房(必須單獨擁有廚房、衛生間),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其中購買新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購房發票、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按揭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二手房的,憑房屋中介部門出具的納稅票據、《房屋產權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爲房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房主的關係證明。

凡在合肥市購買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門面房、廠房等),資金達到20萬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可憑《房屋產權證明》、購房發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以及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爲房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房主的關係證明。

綜上所述,根據合肥市當地購房政策和落戶政策的有關規定要求,凡是在合肥市區內購買擁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的商品住宅房,或者資金20萬元以上其他商品房,均符合當地戶口遷入政策規定,申請人可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購房所在地管轄權戶籍管理機構辦理落戶手續,同時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樣可以隨購房人一起完成戶口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