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準生證明,準生證什麼時候辦?

孩子在出生後,需要辦理準生證,這是孩子能上戶口、職員能領取生育險的首要前提,但是不少職員不知道該如何辦理準生證明,也不明白在什麼時候辦,故而有時會導致錯過了辦理準生證的時間,從而是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爲了讓更多人知道該如何辦理準生證,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資訊。

如何辦理準生證明,準生證什麼時候辦?

一、如何辦理準生證明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現在有些地方是不需要辦理準生證了。2016年1月5日,中央明確生育兩個以內孩子無需審批。這意味着生育二孩無需辦理準生證。目前,江蘇、湖北、山東、黑龍江等地,生育頭胎已經不需要辦理準生證了。衛生計生部門可以透過婚姻登記、收養資訊、戶籍登記等多種途徑,掌握公民的結婚、懷孕和生育資訊,防止出現因取消一孩生育審批而出現的漏登、漏報現象。

一孩審批變爲實行一孩生育登記,是指生育第一個孩子,不需要進行審批,只要備案就可以。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均沒有生育過的,懷孕後即可持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無需申辦一孩生育服務證。

此外,原來由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辦理的羣衆再生育審批,現在可委託鄉鎮(街道)辦理,具體辦法由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即可。

已婚育齡婦女生育子女應辦理如下有關手續,憑《準生證》到孕檢或接生單位檢查、生育。

(一)符合《條例》規定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在懷孕三個月後至生育前持《準生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發證機構覈實其本人婚育狀況後,符合生育規定的,應即時在其《準生證》上按有關規定如實填寫登記,加蓋公章。

(二)符合《條例》規定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當共同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以下簡稱審批機構)提出生育申請,待審批後方可懷孕。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申請、審批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有效證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檢證明,並同時附加符合特殊情況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持《服務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請表》,其中:第一個子女爲殘疾兒的,應有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結論材料;再婚的,應附有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喪偶的死亡證明書;患不孕症的,應有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鑑定書;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要出具父母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只生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等;

2、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應將填寫好的《再生育申請表》先交其所在單位加具意見後,再分別交男、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審覈並加具意見;

3、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人的《再生育申請表》三個工作日內加具意見,將加具意見的《再生育申請表》連同申請人其他證明材料在五個工作日內送交到女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審批;

4、審批機構接到《再生育申請表》後十個工作日內審批,審批後及時將《再生育申請表》發還村(居)民委員會,並在審批完結後五個工作日內報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備案。審批機構審批再生育的申請,採取集體討論的辦法進行,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對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

5、村(居)民委員會收到發證機構的審批意見後,應將審批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名單張榜公佈三十日,接受羣衆監督。張榜公佈期滿,羣衆無異議的,村(居)民委員會將持證人《服務證》送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加蓋公章後再送還申請人。

對羣衆有異議的,審批機構應會同村(居)民委員會進行調查覈實,調查結果符合生育規定的,應再次張榜公佈三十日,並註明調查複覈結果;不符合生育規定的,由審批機構撤銷審批,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並將《準生證》退回申請人。

二、準生證什麼時候辦?

通常懷孕後就可以開始辦準生證,在圍產保健卡之前辦好,或者至少在生寶寶之前辦好即可,醫院生寶寶時一定需要準生證的。準生證什麼時候辦,具體時間還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瞭解清楚這個規定,不要耽誤這個寶寶最重要的出生證明。

三、準生證分爲哪幾類?

1、生殖健康服務證:符合政策懷孕時需要辦理的,一般來說孩子出生後報戶口還需要。

2、流動人口婚育證:當你離開戶籍地,到外地工作或生活時,需要辦理的。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你生了一個孩子,不打算生第二個(當然是要符合政策,不違法計生法的情況下),需要辦理的證,一般來說孩子上學會用到。

四、什麼情況下會被撤回準生證 ?

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已發證的予以撤銷並收回已發證件;持證人所持證被宣告無效或撤銷而仍繼續懷孕、生育的,按政策外懷孕、生育處理。

(一)持證人弄虛作假、騙取、塗改、轉借《準生證》,或所持《準生證》的主要內容與事實不符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現後應發出《扣證通知書》扣繳或撤銷其《準生證》。

(二)持證人經批准生育二孩,但懷孕後未經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緊急情況除外)擅自施行人工流產的,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發現後,在其《準生證》“二孩生育服務情況記錄”中的“備註”欄註明“因擅自施行人工流產,取消原二孩生育批准”並加蓋公章;在“特殊情況記錄”欄註明施行人工流產的單位、時間並加蓋公章。

(三)發證機構或其他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發放《準生證》。或者經辦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辦理《準生證》》,在《準生證》上登記虛假內容的,其《準生證》無效。

五、準生證有什麼作用?

這個證集合了準生證、查環等一證多用功能,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及找工作等都需用這個《計劃生育服務證》。它起到一個備忘錄的作用。

六、不辦準生證會怎樣?

1、去有些醫院產檢不能建檔,不能產檢;

2、如果有醫保,享受不到生育保險;

3、寶寶出生後無法上戶口,即使上了戶口,也會被處以重金的罰款。

一般來說,在懷孕後就可以辦理準生證了,但是若職員是超生,或者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時不能辦理準生證的,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對那些不遵守法律規範的人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