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最遲什麼時候辦理?

準生證最遲什麼時候辦理?

一、準生證最遲什麼時候辦理?

最晚辦理準生證可以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辦理,不會罰款。

準生證是孩子出生的必要手續,應該儘量在預產期前辦理好準生證,因爲在之後住院、出院等一系列的事情都需要準生證。一般建議在懷孕3個月左右去辦理準生證,這是因爲孕早期的流產率較高,過早辦理準生證反而不利於管理。

如果你們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後纔拿結婚證,那麼,不管準生證什麼時候辦,都會有罰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不過,不同地方的條例有修改,可能不會罰款,具體情況看各地方條例)。

需要提醒的是,一般的正規醫院在孕婦住院分娩的時候就需要準生證;而且寶寶在出生後要開具出生證明,在上戶口的時候是必備的。所以,對於這個本本,還是儘早辦理早放心。

準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準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但事先一定要想好孩子的戶口是上在女方地址還是男方地址,否則將來爲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手續會繁瑣複雜很多。

準生證需要的材料

1.準爸準媽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結婚證的原件。

3.夫妻雙方的生育證明。

4.夫妻雙方的寸照要準備一張。

5.還有就是醫院出具的懷孕診斷書。

二、準生證的最新政策

國家人口計生委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精簡羣衆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時所需材料。對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對於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要即時辦理。

國家人口計生委要求,戶籍所在地在爲羣衆辦理再生育服務證時,要簡化程序、方便羣衆。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證件的,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對有特殊困難的羣衆,要主動上門辦理。在辦理相關證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流動夫妻可在現居住地辦生育證

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爲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戶籍所在地要落實源頭管理責任,爲流出人口辦理婚育證明或出具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

對於流動育齡夫妻因長期或多次、多地流動無法證明婚育狀況、資訊覈實確實存在困難等特殊情況,受理地可依據當事人的承諾,爲其辦理生育服務證(登記)。

國家人口計生委要求,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要加強協調溝通,履行資訊覈查責任,不得相互推諉。要切實解決同一城市內人戶分離、集體戶口等人羣的辦證難問題。

國家人口計生委還要求,在縣、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便民服務視窗,實行集中辦證。沒有政務大廳的,人口計生部門要設立便民服務視窗,方便羣衆辦證。同時,要主動接受媒體和羣衆的監督,透過“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等渠道,及時處理羣衆反映的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推諉、拖延或拒不辦理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準生證對於要生孩子的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有準生證在手,那麼自己生孩子纔算是合法的,而且也可以直接拿到準生證給孩子開出生證明和上戶口,所以,在孩子生之前一定要儘快的辦理,這樣才能保護孩子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