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什麼時候要辦理?

一、準生證什麼時候要辦理?

準生證什麼時候要辦理?

不同的情況,準生證辦理時間如下:

1、如果雙方都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初婚初育,辦理準生證是不會有問題的,還是建議在懷孕三個月左右帶齊相關資料到部門辦理即可。

2、對於未婚先孕的女性,爲了孩子順利出生,一定要先辦理好結婚證,然後拿着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婚育證明、本人照片、孕婦保健手冊,到社區居委會進行辦理,準生證由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核發。如果是在農村,則應去村(鄉)鎮二級機構進行辦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應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準生證。

由於各地政策規定不同,準生證什麼時候辦,具體時間還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夫妻雙方要及時到當地計生部門瞭解清楚準生證辦理的時間和相關手續,切勿耽誤。需要辦理準生證前,要了解的是建圍產保健卡之前要辦好準生證,以方便登記和醫院管理。在孩子出生之前一定要辦理好準生證,以免醫院無法開具出生證明。

二、準生證辦理流程:

1、夫妻在孕期內到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妊娠登記,由專幹向其宣傳《計生條例》有關規定併發給生育證發放登記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記表上填寫基本情況,並由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後,向辦證方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專幹(以下簡稱村級專幹)提交所需材料

3、村級專幹或本人在10個工作日內攜帶前項所列材料到發證機關申請領取生育證。

4、發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核定村級專幹遞交材料的真實性,並簽發生育證。對難以確定真實性的材料,應進行調查覈實,並在收到申請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簽發生育證。未簽發生育證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5、村級專幹應在發證機關決定後3個工作日內將生育證及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未簽發生育證的理由告知文書送交夫妻本人。

啓動生育保險辦理程序、給新生兒上戶口等都有可能需要用到準生證,根據現行法的規定,辦理準生證的時候,必須要帶上結婚證、身份證等的材料,且需要帶着這些材料,在孩子出生之前,到當地指定部門提出準生證的辦理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