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辦理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受到多年來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約束,目前基本上獨生子的家庭是非常多的。所以對於新手爸爸媽媽來說,在迎接孩子到來的同時,一定要記得去辦理一下準生證。雖然目前有很多地方是不要求生一胎的時候辦理準生證的,不過爲了避免相關風險,辦理準生證肯定是有備無患的。可能初次爲人父母的都不太清楚準生證辦理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準生證辦理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準生證辦理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準生證辦理須準備的材料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寶寶出生證或寶寶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着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寶寶出生後帶着一胎準生證到醫院登記,醫院給個出生證明,寶寶姓名取好後拿着證明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會給醫院出生證明,帶雙方的着戶口本、身份證及證明到公安局辦戶口。

(二)準生證辦理地點

準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準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但辦理過程中需要女方戶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寶寶上在男方城市的戶口上,那麼建議到男方城市去申請準生證,否則將來爲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手續會繁瑣複雜很多。在準生證辦理之前,建議可以向相關人員諮詢,使流程更順利:

1、辦理前先打電話諮詢,避免來回奔波:出發前先詳細諮詢單位人事/檔案寄存地/計生辦/街道辦工作人員,對這些辦證細節要提前問清;

2、集體戶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檔人才市場諮詢,個人戶口可先向街道辦計生部門諮詢。

(三)流動人口準生證辦理

按照原來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個孩子需要回到戶籍地去審批。目前由於一孩二孩生育登記都已經不再審批了,流動人口生育第二個孩子也可以在現居住地登記。根據現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四)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辦理時間:在符合法律規定,又有意願近期內生育一孩的育齡夫婦,在懷孕後三個月左右帶相關材料辦理準生證;有效期:準生證有效期爲1年。辦了準生證在期限內未生育的,必須辦理延期,未辦理延期的準生證將失效。

在我國,如果結婚以後準備生孩子的話,國家關於準生證辦理的相關規定包括辦理準生證需要的材料。一般頭一胎在辦理準生證的時候,需要準備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和結婚照片兩張,到當地的村委會蓋章,然後帶着所有的證件及懷孕的診斷證明到當地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就可以了。此外,對於流動人口準生證的辦理,小編也有爲大家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