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產假延長多久?具體規定是什麼?

一、二胎產假延長期限

二胎產假延長多久?具體規定是什麼?

二胎比普通剩餘加長15天。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二胎產假規定

一胎和二胎都“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可以被看做生二孩的鼓勵政策。同時作出以下規定: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實體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證明之後即爲計劃內生育。

除計劃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無論第幾胎,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產假的長短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爲98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

3、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爲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於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從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現行法律政策對於開放二胎的鼓勵力度十分之大,二胎產假延長就是很好的例子。但小編在這裏提醒大家,雖然我國目前爲了改善老齡化鼓勵二胎,但並不支援三胎的,對於單獨三胎並無照顧,甚至還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