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假規定的時間期限是什麼?

南京婚假規定的時間期限是什麼?

一、南京婚假規定的時間期限是什麼?

1、國家沒有規定婚假的有效期,即沒有規定婚假必須在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後多長時間內休完。

2、對於婚假的有效期,雖然國家沒有強制性的統一規定,但一般公司或單位會作出相應的規定,有的是登記領取結婚證之後三個內休完,有的是半年內,有的是一年,等。單位的這種規定員工應當遵守。同時,既然是婚假,那麼也不宜在領取結婚證後較長時間後休。

3、說明一點,婚假應當一次性休完。

二、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

三、婚假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本人結婚,用人單位應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

至於假期超過3天的,全國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統一標準。但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職工除了享受的3天婚假外,符合晚婚年齡(男職工年滿25週歲、女職工年滿23週歲)的初婚者應當增加婚假一週。

以上海市爲例,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10天婚假期間的工資、獎金按如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還要說明的是,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上海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婚假是法定假期,每個公民都有權享受,新人們儘量早點休,過期就作廢了,請婚假時也要注意婚假請假條的書寫,無論是何種的注意事項,都是爲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勞動者的權益,此時也是爲了維護我國的勞動市場的秩序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