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拒賠後怎麼辦,怎麼解決?

一、保險公司拒賠後怎麼辦,怎麼解決?

保險公司拒賠後怎麼辦,怎麼解決?

1、保險代理人或經辦人

保險代理人或經辦人通常比被保險人更專業更有處理經驗,他們從中斡旋有時確實能成事。

2、保險公司總部投訴

俗話說,金盃銀盃不如大家的口碑,保險公司對理賠服務還是比較重視的,投訴考覈也是理賠工作考覈指標之一,一旦接到客戶投訴,是必須立案與跟蹤處理的。

理賠經辦人也害怕投訴,有效的投訴是直接跟收入掛鉤的,誰幹工作都不會跟錢過去不。

3、當地銀保監投訴

銀保監是保險公司的直接主管部門,每年都會給各大保險公司理賠投訴統計和理賠服務打分,並定期官網公佈排名。

保險公司接到銀保監的投訴函向來都很緊張,那是不能隨隨便便扔進垃圾桶了事的,必須認真對待,且要對案件處理過程或結論限期作出書面回覆。

如果年度投訴排名不好看,保險公司不僅會在主管部門那裏留下壞印象,且會影響公司展業,對經營業績產生重要影響。

4、法院上訴

如果前面3個維權起不了效果,法院起訴是被保險人的最後殺手鐗了。

二、保險糾紛的處理方式有什麼?

1. 協商和解

在爭議發生後,雙方應實事求是有誠意的進行磋商,彼此作出讓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協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兩種方法。自行和解即沒有第三者介入,雙方當事人直接進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從中調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 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書面協議,願意把他們之間的爭議交給雙方都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仲裁員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調解員的身份對雙方爭議作出裁決。目前,我國對經濟合同的爭議實行二級仲裁,如果當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級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審判判決。仲裁組織作爲民間機構,是以第三者或中間人的身份,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公斷,因而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對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權,屬於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決後,保險人拒不履行裁決,可以向保險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

3. 訴訟

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訴訟程序,對於保險糾紛予以審查,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作出判決或裁定。訴訟解決保險糾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力,當事人必須予以執行。

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由於保險責任歸屬問題,賠償金的問題發生爭議時,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法進行解決,公平合理的處理。第一種方法是協商和解,第二種方法是仲裁,第三種方法是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