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交強險賠償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交強險賠償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購買交強險後一般沒有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會出具電子保單,電子保單的內容是法律統一規定的,保單上面填寫內容包括保險公司名字、車牌車輛資訊、客戶名字、購買金額、保單號等。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六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批保險費率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公衆意見。

二、交強險免賠情形有哪些?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四)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三、哪些財產損失不屬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交強險理賠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交強險的保險單;

(二)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三)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五)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六)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七)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交強險區別於商業險,現在即便是商業險,絕大多數公司出具的也都是電子保單,只要依法參加了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範圍,理賠額度,免賠範圍等,這些都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並不是保險公司隨便規定的,機動車不依法參加交強險是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