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行爲包括什麼?具備什麼特徵?

隨着經濟的發展,大額商品交易已經可以使用票據進行支付。其中包括商業票據和銀行票據,都是支付的一種方式。我國也有票據法對票據行爲進行規定。那麼,票據行爲包括什麼?具備什麼特徵呢?小編下面爲大家進行簡要解答。

票據行爲包括什麼?具備什麼特徵?

狹義的票據行爲是指能產生票據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行爲,有出票、背書、承兌、保證、參加承兌、保付六種。廣義的票據行爲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的權利義務關係爲目的法律行爲,包括出票、背書、塗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線、保付等。根據票據行爲的性質,狹義的票據行爲還可以分爲基本的票據行爲和附屬的票據行爲。基本的票據行爲是創設票據的行爲,即出票行爲。

出票行爲有效成立後,票據纔可以有效存在。

票據上的權利義務關係都是由出票行爲引起的。附屬的票據行爲是指出票行爲以外的其他行爲,是以出票爲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據上所做的行爲。基本票據行爲和附屬票據行爲票據的簽發行爲是各項票據行爲的開端,簽發票據時所規定的權利、義務是其他票據行爲的基礎,所以它是創立票據的原始行爲,稱爲基本票據行爲。根據基本行爲產生的承兌、背書、保證、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據行爲沒有基本屬性和原始創造性特徵,稱爲附屬票據行爲。

票據行爲的特性:

(1)要式性。票據行爲應依法定方式進行,才能產生正常效力,這種性質爲票據行爲的要式性或稱票據的定型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①簽章。票據行爲人必須依照簽章規則在票據上籤章,未在票據上籤章或者簽章不合規則的,其票據行爲無效。

②書面。票據行爲的意思表示必須記載在票據上。否則,不能產生票據效力。

③款式。票據上應記載的內容、書寫格式和收發室之處等,應依法定款式爲之。

(2)無因性。票據行爲具備法定形式要件即可生效,不論其實質基礎關係如何,票據關係的效力與基礎關係相分離,因此,票據行爲具有無因性。票據行爲的無因性主要表現在:

①票據行爲獨立產生效力,不因基礎關係的無效,瑕疵或者消滅等到而影響票據行爲的效力。

②票據權利人行使權利,僅應持有和提示票據,證明票據轉移的連續性,不負其他舉證責任,不須證明取得票據的原因及其有效。

(3)文義性。票據行爲的事實及其意思表示內容是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意義而確定的,這種性質爲票據行爲的文義性。票據記載以外的情事,不得影響或改變票據記載事項的效力。

(4)獨立性。在同一張有效票據上進行的各個票據行爲均獨立產生效力,除因形式欠缺而無效的基本票據行爲影響外,不受其他票據行爲的影響,此種性質爲票據行爲的獨立性。可以進一步闡釋爲兩方面:

①各個票據行爲均獨立發生,不因某一票據行爲而當然發生其他票據行爲。

②各個票據行爲均效力獨立,某一票據行爲有效或者無效,並不當然使其他票據行爲生效或無效。

(5)協同性。同一張票據上的票據行爲人應對票據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種性質爲票據行爲的協同性或連帶性。

票據行爲隱含着債權和債務的關係。除了票據行爲之外,還存在附屬票據行爲。這些具體資訊在前文都已經提到,相信閱讀後您會對票據行爲和特徵有了全面的瞭解。如果您還對其他問題還有疑問,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