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

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
律師解析: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具體如下:
1、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單位投資者的淨資產不能低於一千萬元,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三百萬元或者最近三年的個人年均收入不能低於五十萬元;
3、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一百萬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
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