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後如何維權

銀行卡被盜刷後如何維權

一、銀行卡被盜刷後如何維權?

第一步:第一時間在就近銀行或ATM機中存入少量現金並儲存存款回執;以證明自己和銀行卡的位置;

第二步:撥打銀行電話,告知客服工作人員銀行卡被盜刷的情況,並將該銀行卡掛失,並讓銀行出具相關證明;以證明被盜刷的事實和金額;

第三步: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出具銀行存款被盜刷案的受案回執並留下報警記錄;以證明自己已經透過報警採取了救濟措施;

第四步:儲存並整理以上的證據,與銀行進行協調,要求銀行賠償持卡人的損失,若不能協商解決,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進行賠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2、盜刷銀行卡屬於盜竊行爲的一種,超過1000元就可以被認定爲數額較大,即超過1000元就可以作爲刑事案件立案了。

3、根據《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5、在跨地區執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綜上所述,盜刷銀行卡屬於刑事犯罪,超過1000元,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對於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應當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到期數額巨大,應當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