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證金退還時間

工程保證金退還時間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是否應該退還工程“保證金”

你好,就你公司而言,是很難證明A公司和B公司之間的關係的。
對於本案,可以這樣理解,你公司與A公司對於分別工程進行了書面約定,也約定了A公司應支付保證金,只是A公司沒有向你公司闡明由B公司來支付。
因你公司與B公司並無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實際承包人也不是B。
綜上,可以認定保證金是由A公司支付。
故,你公司不應承擔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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