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版本有哪些內容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最新版本有哪些內容

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版本有哪些內容

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應與《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爲基礎標準,各類驗收規範均在本標準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同樣適用於輕骨料混凝土結構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質量驗收(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符合相應標準的有關規定);

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15應與《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爲驗收標準,僅對混凝土結構施工的結果進行驗收和評定,而GB50666爲結構施工工藝和方法的國家標準,是施工質量驗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訂更進一步弱化了GB50204關於施工方面的內容,因此,混凝土結構施工應按照GB50666實施。

與熱軋光圓鋼筋、熱軋帶肋鋼筋、餘熱處理鋼筋、鋼筋焊接網性能及檢驗相關的國家現行標準有:《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1499.1、《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鋼筋混凝土用餘熱處理鋼筋》GB13014、《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3部分:鋼筋焊接網》GB1499.3。與冷加工鋼筋性能及檢驗相關的國家現行標準有:《冷軋帶肋鋼筋》GB13788、《冷軋扭鋼筋》JG 90及《冷軋帶肋鋼筋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95、《冷軋扭鋼筋混凝土構件技術規程》JGJ115、《冷拔低碳鋼絲應用技術規程》JGJ 19等。

鋼筋進場時,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並按相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由於工程量、運輸條件和各種鋼筋的用量等的差異,很難對鋼筋進場的批量大小作出統一規定。實際檢查時,若有關標準中對進場檢驗作了具體規定,應遵照執行;若有關標準中只有對產品出廠檢驗的規定,則在進場檢驗時,批量應按下列。情況確定:

4、對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的鋼筋,當一次進場的數量大於該產品的出廠檢驗批量時,應劃分爲若干個出廠檢驗批量,按出廠檢驗的抽樣方案執行;

5、對同一廠家、同一牌號、同一規格的鋼筋,當一次進場的數量小於或等於該產品的出廠檢驗批量時,應作爲一個檢驗批量,然後按出廠檢驗的抽樣方案執行;

6、對不同進場時間的同批鋼筋,當確有可靠依據時,可按一次進場的鋼筋處理。

本條的檢驗方法中,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是對產品質量的證明資料,應列出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當用戶有特殊要求時,還應列出某些專門檢驗數據。有時,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可以合併。進場複驗報告是進場抽樣檢驗的結果,並作爲材料能否在工程中應用的判斷依據。

對於每批鋼筋的檢驗數量,應按相關產品標準執行。國家《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GB1499.1—2008和《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1499.2—2007中規定每批抽取5個試件,先進行重量偏差檢驗,再取其中2個試件進行力學性能檢驗。

本規範中,涉及原材料進場檢查數量和檢驗方法時,除有明確規定外,均應按以上敘述理解、執行。

本條文強制性條文,應嚴格執行。

我國對工程的質量管理一直都較爲嚴格,相關的混凝土作爲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是我國工程的主要使用材料。我國對混凝土的施工和驗收都有着較強的要求,相關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都應安照相關的規定標準進行執行,保障我國的工程質量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