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項目範圍管理應以確定並完成項目目標爲根本目的,透過明確項目有關各方的職責界限,以保證項目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項目範圍管理的對象應包括爲完成項目所必需的專業工作和管理工作。
3.項目範圍管理的過程應包括項目範圍的確定、項目結構分析、項目範圍控制等。
4.項目範圍管理應作爲項目管理的基礎工作,並貫穿於項目的全過程。組織應確定項目範圍管理的工作職責和程序,並對範圍的變更進行檢查、分析和處置。
二、項目範圍確定
1.項目實施前,組織應明確界定項目的範圍,提出項目範圍說明檔案,作爲進行項目設計、計劃、實施和評價的依據。
2.確定項目範圍應主要依據下列資料:
項目目標的定義或範圍說明檔案。
環境條件調查資料。
項目的限制條件和制約因素。
同類項目的相關資料。
3.在項目的計劃檔案、設計檔案、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中應包括對工程項目範圍的說明。
三、項目結構分析
1.組織應根據項目範圍說明檔案進行項目的結構分析。項目結構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項目分解。
工作單元定義。
工作介面分析。
項目應逐層分解至工作單元,形成樹形結構圖或項目工作任務表,進行編碼。
2.項目分解應符合下列要求:
內容完整,不重複,不遺漏。
一個工作單元只能從屬於一個上層單元。
每個工作單元應有明確的工作內容和責任者,工作單元之間的介面應清晰。
項目分解應有利於項目實施和管理,便於考覈評價。
3.工作單元應是分解結果的最小單位,便於落實職責、實施、覈算和資訊收集等工作。
4.工作介面分析應達到下列要求:
工作單元之間的接口合理,必要時應對工作介面進行書面說明。
在項目的設計、計劃和實施中,注意介面之間的聯繫和制約。
在項目的實施中應注意變更對介面的影響。
四、項目範圍控制
1.組織應嚴格按照項目的範圍和項目分解結構檔案進行項目的範圍控制。
2.組織在項目範圍控制中,應跟蹤檢查,記錄檢查結果,建立文檔。
3.組織在進行項目範圍控制中,應判斷工作範圍有無變化,對範圍的變更和影響進行分析與處理。
4.項目範圍變更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項目範圍變更要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範圍變更後應調整相關的計劃。
組織對重大的項目範圍變更,應提出影響報告。
5.在項目的結束階段,應驗證項目範圍,檢查項目範圍規定的工作是否完成和交付成果是否完備。
6.項目結束後,組織應對項目範圍管理的經驗教訓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