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有哪些?

對於建築工程中的資料管理是不能忽略的,想要做好建築工程中的資料管理則需要充分了解相關管理規定。那麼關於《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內容以及怎樣進行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具體是怎樣的呢,本站將用具體內容對此進行說明。

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有哪些?

一、《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即《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管理規程》

爲規範天津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資料管理,提高建築工程管理水平,天津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隊等單位按照《關於下達2010年度天津市建設系統第二批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計劃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號)的要求,編制完成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管程理規》。經組織專家審定,批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管理規程》(DB/T29-209-2010)爲天津市地方工程建設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天津市實施。原《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技術規定》同時廢止。

二、《天津市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實施內容

1、總則

2、術語

3、基本規定

3.1一般規定

3.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4、建築與結構工程

4.1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

4.2施工檢(試)驗報告及檢測報告

4.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4施工記錄

4.5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合格證

4.6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檢驗及抽樣檢測資料

4.7分部、分項、檢驗批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8工程質量事故及事故調查處理資料

4.9安全與功能檢查記錄

4.10室內環境檢測報告

5、建築給排水、採暖工程

5.1施工記錄

5.2試驗記錄

6、通風與空調工程

6.1施工記錄

6.2試驗記錄

7、建築電氣工程

7.1電氣設備調、試記錄

7.2電氣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7.3電氣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4安全功能

8、智能建築工程

8.1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8.2設備、系統調試和功(性)能檢測

8.3系統技術、操作和維護手冊

8.4安全功能

9、電梯工程

9.1設備進場驗收

9.2施工記錄

9.3檢查、檢測、試執行記錄

10、築節能工程

10.1一般規定

10.2外牆、外窗、幕牆等檢(測)驗報告

10.3通風、空調檢驗記錄及檢測報告

10.4配電、照明檢驗記錄及檢測報告

10.5監測與控制節能工程記錄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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