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質疑期限

中標質疑期限
律師解析:工程招標進行招標後,利害關係人對資格預審檔案有異議的,應當在截止時間前2日提出質疑;對招標檔案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
中標是指招標人向經評選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之簽訂書面合同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覆;作出答覆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