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保全財產是怎麼規定的

申請訴訟保全需要提交保全申請,並提供擔保,然後由法院製作民事裁定書,到相關部門辦理查封手續。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就是爲了在訴訟期間避免對方當事人逃避債務,轉移財產導致判決以後案件無法執行,採取查封對方當事人財產的強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繫方式
(二)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
(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資訊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
(五)爲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資訊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製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並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交通事故的保全財產是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