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行處理交通事故?

1、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第一時間開啟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設定危險警告標識,防止後車追撞,保障車內乘客以及車輛的安全。

如何自行處理交通事故?

2、拍照取證了。照片要求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有一張能說明事故現場情況的照片(包括馬路上的剎車印、道路標識等),最好把肇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另外可留下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資訊。

3、拍完照後,需移動車輛,挪到不阻礙交通的地方,然後協商事故責任以及賠償事宜。

4、協商達成一致後,還需要簽訂書面的事故賠償協議。如果不能達成一致的則需要報警,等待交警來事故現場處理,同時還應報險,通知保險公司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