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期治療費怎麼賠償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往往有一系列的賠償費用,那麼後續治療費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損傷治療後遺留下的問題治療費用以及傷情並未全部恢復的情況。
那麼,交通事故後期治療費怎麼賠償?交通事故後對損傷經治療後體徵固定而遺留後遺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未恢復的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要求賠償。
具體的操作方法有三種:
結案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一是一次性賠償,即將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全部計算,一次賠償。
二是今後發生的損失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只是確定今後的損失另行處理。
三是即使是確定了一次性賠償,但是今後實際治療所發生的費用超出了一次性賠償確定的數額的,對於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權另行起訴請求賠償。
對後續治療無法確定費用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但受害人提供醫療鑑定證明或鑑定結論必定發生的治療費用,應一併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後期治療費怎麼賠償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