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賠嗎

分保險類型。
一、交強險是否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保險公司交強險理賠權責的全部規定。這裏沒有關於“肇事逃逸”不予賠付的任何表述。
二、第三者商業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險是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屬於商業險,是交強險的補充,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損害糾紛發生後,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確定保險公司承擔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規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也就是說,交通肇事逃逸是汽車商業險的免責事由,保險公司可以在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範圍內免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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