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處理

辦理流程:駕駛人到所屬地交通隊辦公大廳——確認和處理——開具處罰決定書——去指定銀行的任意支行繳納罰款。溫馨提示:逾期未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不超過罰款數額。

交通違法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