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能否認定責任

能。無論是交通事故責任定書還是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都是以證據的形式提交法院,法院在庭審中會查明事故經過及責任情況,即使連事故證明也沒有,也不存在不判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是提供事故責任認定,如沒有可以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因此需要你準備相關證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由此可見,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屬於書證一種,雖然缺少事故成因及責任劃分,但其內容足以還原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當事人情況,甚至透過現場效果圖、勘驗圖能夠確認事故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及責任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能否認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