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責任能否認定爲工傷

能。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爲工傷。
如果該職工在單位從事駕駛員工作,在用人單位安排下駕駛單位的車輛執行工作任務時發生交通事故,無論駕駛員本人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還是次要責任,都應當認定爲工傷。
如果職工不是駕駛員,但是在執行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時,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無論該職工在事故中負主責還是次責,同樣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1項的規定,認定爲工傷。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能否認定爲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