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溫補貼標準2021是什麼?

夏季的到來讓無數工作在一線的工人苦不堪言,高溫江湖對身體造成很大的損傷。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確實如此,高溫補貼保證了正常的工作運作和工人的身體健康。那佛山市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下面小編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佛山市高溫補貼標準2021是什麼?

一、廣東高溫費發放標準

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標準:150元/月

根據有關規定,每年6月~10月,安排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我省標準爲150元/月。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我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爲150元/月,發放期爲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爲,且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瞭解了2017廣東高溫費發放標準後,我們來看看其他注意事項。

二、注意事項:

1、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爲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高溫補貼月份是每年6月至10月。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或者有任何疑問,詳情請諮詢本站專業爲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