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勞動法高溫補貼標準2021年規定是怎樣的?

湖北省位於我國中部樞紐地帶,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建設完善,作爲夏季全國氣溫最高的幾個地區之一,湖北的經濟發展建設離不開那些頂着炎炎烈日,辛苦勞動付出的廣大職工幹部,在高溫天氣裏,這些職工克服困難、堅持工作,政府也對高溫作業的職工也制定了補貼政策,那麼,湖北省勞動法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呢?

湖北省勞動法高溫補貼標準2021年規定是怎樣的?

一、湖北省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衛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稅局、地稅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爲12元/天,執行時間爲6、7、8、9四個月。2017年湖北省高溫補貼標準尚未作出調整規定,因此參照該標準執行。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如何防禦夏季高溫熱浪

1、應儘量避免午後高溫時段的戶外活動,老、弱、病、幼人羣尤要防暑降溫,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引發火災;

3、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防暑降溫藥品;

5、媒體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

6、室外工作者應避開炎熱時段。凡45歲以上或身體狀況不良人員,不應參與在高溫烈日下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的工作;

7、控制高溫期間加班加點,保證職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

當年的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爲6-8月份共計三個月,發放標準爲12元/人/天,同時,規定用人單位在按要求保證高溫補貼發放到位的前提下,仍然要爲高溫作業的職工配發防暑降溫藥品和飲料等物資,不得出現相互替代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