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爲了高溫下工作的職工安全和身體健康着想,國家會按規定給予職工一定的高溫補貼費用,這可以保證職工在高溫天氣有動力工作。湖北的夏季氣溫不低,因此很容易引發中暑等情況。本文就針對湖北省的高溫補貼標準。那麼湖北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呢?

湖北省2021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湖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發放時間:6、7、8、9月。

2、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爲每人每天12元。

二、補貼發放相關規定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衛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稅局、地稅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爲12元/天,執行時間爲6、7、8、9四個月。湖北省高溫補貼標準尚未作出調整規定,因此參照該標準執行。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透過本文我們可以很容易看出,湖北省的高溫補貼是每人每天12元,這是經過調整的補貼費用,發放時間一般爲每年的6月至9月,也就是夏季時期。高溫補貼方面有一個問題就是,氣溫達到35攝氏度及以上叫做高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