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室內高溫補貼每月多少錢?

一、江西室內高溫補貼每月多少錢?

江西室內高溫補貼每月多少錢?

江西將要求用人單位爲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其中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爲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爲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在發放高溫費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根據規定,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此外,單位還應該向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應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高溫中暑可申請工傷嗎?

依照新《辦法》,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爲職業病、認定爲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綜合上面所說的,高溫補貼一般是針於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勞動者在可以得到,不管是室內和室外的工作者用人單位都需要依法的進行發放,但對於補貼的金額就需要按照當地的規定來進行支付,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從而不引起勞動糾紛